第十五場【現代國際法講堂】─ 陳長文教授:從服貿爭議看法治與民主的反思
主講人:陳長文教授
記錄:政治大學黃子容
2014.04.01
【現代國際法講堂】是由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CSIL)、學生國際法研究會(SSIL)、政治大學國際法學研究中心(CILS)共同舉辦,未來將定期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以及大專院校國際法相關領域研究生,為大家分享他們的研究成果與學習經驗!
在兩岸之間服務貿易協議越演越烈的情勢下,【現代國際法講堂】第15講很榮幸邀請到陳長文教授,蒞臨政治大學演講,以〈從服貿爭議看法治與民主的反思〉為題,發表其對於兩岸服貿協議的看法,並提出思考將來可能走向的想法,希望大家可以共同為臺灣的未來努力。不論從學術或是實務面向來看,陳教授對於本次議題有很豐富的學理基礎。陳教授也是報紙上的專欄作家,顯見其對時事的關心。
主持人陳純一教授於開場時表示,也許一個月前只有少數的人了解服貿的內容,但對現在來說,不知道服貿的人可能是少數了!在此刻全民都願意花時間討論、研究的情形下,不論從國際公法、超國界法,或是WTO法的研究角度來說是一個好現象,畢竟大家似乎了解、也發現到一些問題的存在。也許民眾對服貿的內容本身沒有共識,但不能否認,服貿爭議所延伸的問題是多元化的。不論是政治經濟層次──牽扯到國際或兩岸關係內的政治因素,與經濟上開放和保護政策的辯證;或是社會問題層次──諸如對移民的關心、貧富差距、工作就業或是國族認同皆包含在內。陳教授亦表示,從法律上來看也是多元的。好比說憲法層次所涉及的立法權與外交行政分立的關係、WTO法律層次的問題(FTA、最惠國待遇等)或是兩岸關係法的層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條約的問題等等。
陳長文教授在開始演講前,贈送四本書給國際法學研究中心-《假設的同情》與《愛與正義》各兩本。前者是探討兩岸關係所面臨的問題,後者則是涉及法律、環境保護、新移民、國會改革、選舉、國會黑箱與年輕人將來何去何從等問題。其中兩本書還有書衣上面寫上『禮運大同篇』希望同學可以透過這兩本書,能思索不只是服貿協議的兩岸發展問題。
演講的時間,是陳長文教授「超國界法課程」的課程時間。陳教授表示,其實本週發生許多國際上的大事件(如日本ICJ判決敗訴,未來將被禁止捕殺鯨豚)。而目前火熱的服貿話題,如果簡單來說,可以解讀為兩岸關係的問題。而兩岸關係和超國界法律之間的關聯性,從兩岸的憲政角度來說,也許是一個純粹內國的問題(因為兩岸的憲法中都各自包含互相的領域)。但陳教授點出,如果真的是單純的「內政問題」那兩岸之間所簽訂的協議,就不會被要求需經特別的程序通過。所以兩岸關係應該是屬於「準超國界法」的關係。陳教授也在此呼籲同學應該要多關心國際上的時事、培養國際視野,因為其實國跟國之間的關係是很透明的,是一種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概念。
本次演講的進行方式大概分為兩部分,前半段的時間由陳長文教授進行兩大套資料(PPT檔與書面資料)的講授,後半段的進行方式則是與同學互動、廣泛討論。陳教授首先對立法院的同學表示敬意,因為這群年輕人願意走出來,雖然說方式可能超出一般法律認知可以的行為(在這邊教授不探討法律責任的問題)。但如果沒有他們走出來,那現今大家耳熟能詳的服貿協議,可能就只是課堂上的小插曲,不會有人願意駐足停留進行分析與辯證。
服貿爭議時間軸的敘述
陳長文教授對於服貿整件事情的爭議,用簡單的時間軸進行分析。回到2010年06月29日,第五次「江陳會談」於大陸重慶舉行,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三年後,2013年06月21日,「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於大陸上海舉行,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同年06月25日,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協商,決定服貿協議本文、特定承諾表應逐條審查、表決,不得全案包裹表決;未經立院實質審查通過,不能啟動生效條款。隔年,2014年03月17日,立法委員張慶忠委員宣告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審查期,視同完成審查並送院會存查。隔天,學生與抗議群眾便佔領立法院場外舉行長期靜坐抗爭(新聞媒體又稱其為「太陽花學運」)。
在這個過程中,陳長文教授特別指出,該委員的特定行為背後,應該考量到他黨立法委員長期杯葛會議,導致審查不能順利進行的情況。陳教授對於學生的四大訴求與馬英九總統的回應,也進行簡單介紹。其中,關於學生的主張,陳教授要同學思考「先立法、再審查」的主張與「退回服貿」的主張之間,有沒有邏輯上並不當然恰當的地方。除此之外,陳教授對於馬總統以「傷害太大」為婉拒退回服貿的理由,希望同學可以好好思考,退回服貿究竟是對什麼主體傷害太大?是行政院、臺灣的國際地位、或是法治傷害太大?
憲政之下-服貿協議的法律定位
再來,陳教授對於服貿協議的定位,也給予一些思考的依據。大法官釋字第329號是1993年對於法律與憲法中間的關係的解釋,其中簡單解釋條約的地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或法有明文規定者,要經過立法院批准的程序,否則是行政協議)。但該解釋為中,明確表示兩岸之間的協議,不在該解釋的範圍內。關於兩岸之間的問題如何解決,陳長文教授指出,這便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重要性。在1990年動員戡亂條例終止前,共產黨一直被視為叛亂團體。終止後,兩岸之間開始互相往來。該條例於1991年訂立,當時背景即是臺灣與中國大陸開始破冰開始交往,存在訂定的必要性。
所有兩岸之間的協議是由海基會(臺灣)與海協會(大陸),兩個非官方組織進行協商。但根據陳長文教授的觀察,至今為止目前兩岸之間已經簽訂19個協議。但只有兩個協議是立法院說可以並通過的──ECFA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其他17個都躺在立法院內沒有動靜。回歸到法律層面,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而服貿協議在此規則下,到底是審議還是備查?陳長文教授表示,就目前協議開放的部份認為不用透過法律修法,是屬於本來就已經授權的範圍內。除此之外,同法第九十五條表示:「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而「決議」的用詞也與前所述第五條的「審議」或「備查」不同。因此如果服貿協議為九十五條所涵蓋的範圍內,一個月未為決議,則會視為立法院同意。回過頭看時間軸,可以發現張委員的立場在於認定服貿協議只需要備查,並且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所規定的一個月時效,也早就已經過了。這也是對服貿爭議另外一種解釋的方式與想法。演講過後,陳教授也透過投書建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引起了授權行政部門過多而有權力分立失衡的疑慮,政府必須面對,但嚴苛立法必然限縮談判的時效,臺灣也不能閉門造車,應參酌先進外國立法例審慎為之。[1]
當前立法院運作模式的省思
陳長文教授指出,當抗議的學生群眾把焦點放在行政部門的作業黑箱時,應該也要思考到,立法院的運作模式是不是也呈現黑箱的樣貌。陳教授指出,先不論行政部門到底有沒有黑箱作業,比起行政院的運作,立法院的行事效率有更嚴重的問題。畢竟服貿協議已經在立法院躺了快九個月,全部總共只有24個條文加上一個稍微複雜的附表,照理來說,經過漫長快九個月的掏洗,不論是用審議、決議、備查等方式,應該可以非常詳細的把內容討論過一遍。但很顯然,反觀現今的狀況,這九個月之間應該是什麼實質作為都沒有。
陳教授問在場的同學們「什麼是民主?」並表示民主可能不是最好的機制,但是什麼是世界上最好的機制?是中國大陸、臺灣、美國、韓國或是日本的制度嗎?陳教授分析現況指出,美國、日本、韓國的議會所面臨的困境和我國又不太一樣。首先是立法委員素質的問題,不論是質詢的品質或是議事的效率,我們都有需要再努力的地方。再來就是「兩岸關係」的壓力,他國並沒有像我們有「兩岸關係」的問題要處理。但其實會造成我們立法委員效率不彰,有很大的原因便出於,政黨之間對於兩岸關係的定位有很不同的意見。
而現今討論的的服貿協議,事實上已送至立法院九個月,這樣看來,那它還是黑箱作業嗎?也許是值得大家進一步思考的問題。雖然說我們民主的運作方式是代議民主,必要時憲法亦提供人民透過罷免、公投等直接行使權力,但是我們真的必須去關心立法院的運作模式。陳教授亦分享他在報紙上的專欄文章,用比較法的觀點評析美國的運作方式。畢竟行政部門須有效率的執行國家事務,因此當立法機關於一定期間內不行使否決權時,該法案就視為通過。除此之外,面對不贊同的法案,美國少數派議員透過馬拉松式演說的方式癱瘓議事,延後投票時間,美國的議員是透過演講的方式(Filibuster),例如:美國的「費力把事拖」(Filibuster)程序。 例如美國的「費力把事拖」(Filibuster)法案,少數派議員可以馬拉松式演說的方式癱瘓議事,延後投票時間。同樣是杯葛,和臺灣立法院運作的差別在於:一、程序公開透明,選民知道誰在杯葛,為何杯葛。二、沉長演說考驗著當事人的體力,既給予少數杯葛的空間,但也限制了時間,不至於讓整個國會空轉無法運作。這樣的議會程序,或許在拖延議事的同時平靜的表達其主張,可以成為我國的借鏡。[2]
在服貿抗議事件發生之前,陳教授已經注意到立法院效率不彰,因此在報紙上發表多篇解散國會、打破政治僵局的文章(不論是透過倒閣或是罷免等等)。[3]尤其現在可以發現,國民黨其實無法應付民進黨持續的杯葛議事。因此重新全面改選國會的好處在於,可以使有意出來選舉的立法委員候選人,對於各方延宕議題表示其立場,讓人民透過投票重新選擇、更新民意基礎。[4]畢竟相較於2012年選舉時,當前的議題越來越尖銳,需要立法委員各自表示其主張,才不會造成議事的延宕。否則可能要等到2016年才換屆改選,議題僵局在此之前延宕難解;然而,在這瞬息萬變的國際社會中,「時間」是很重要的!
陳長文教授為改善立法委員的素質,因此鼓勵年輕人出去參與選舉。雖然不能選總統(要40歲),但陳教授要同學思考,民國元年的平均年齡是35歲,當時總統參選門檻就訂40歲,閱歷很豐富,恐怕也行將就木了。相較於過去的時代,現代人民有更多機會思考、接觸多元資訊,年輕人是否會比中、老年人遜色?似乎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除外陳教授也點出,當立法院內議事有效率時,由立法委員透過議事程序去否決服貿協議,和現在抗議群眾主張的「退回服貿」,不也是相同的概念?
省思兩岸關係的特殊性
1944年陳長文教授身在昆明,1949年隨同家人來到臺灣。教授的父親是國民黨的軍人,但在國共內戰的過程中陣亡了。陳教授於1990年代開始在海基會打工、擔任志工,直到最後擔任秘書長。不論是否喜歡兩岸關係,但假設如果喜歡的話,不可否認兩岸之間是同一民族、同血緣,但卻因為制度不同無法生活在一起。至於是不是同一個國家,陳教授認為是歷史問題,不是靠個人解讀就可以解釋的。陳教授在《假設的同情》一書中表示,假設的同情就是永遠從對方的立場看問題,兩岸目前交流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現有的模式和平交往。
除此之外,如果按照兩岸憲法只有一個中國,至少滿足「一個中國」的國際現況。可以延伸出陳教授「一國良制」的主張。1990年底陳教授與海基會的成員到北京,與當時北京當局的吳學謙副總理碰面。當時的時代背景下(香港主權尚未移交中國),吳副總理提出用「一國兩制」來處理兩岸問題。但陳教授當時婉轉的表示,一國兩制有他的環境和發展的可能性,但就兩岸關係而言,應該追求的是「一國良制」。[5]至今20多年來,中國大陸因為改革開放,政治、經濟、社會有很多地方可以成為臺灣的借鏡,但是有些制度是很不適合臺灣的。[6]臺灣究竟是否該對獨立有所行動?陳教授表示,如果像是美國的夏威夷或是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主張獨立,已經不會因為分裂引發軍事行動。但是兩岸之間,北京當局應該是不會沒有行動的。[7]
但同時,陳長文教授亦希望我們保持對臺灣的信心。我們可以在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之下,說自己想說的話,我們的思想是自由的、空氣是乾淨的!教授也在報紙專欄中呼籲中國大陸進行法治的改革,[8]大陸長治久安,兩岸之間才不會有近程割裂的隱憂。[9]
回歸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反思
陳教授關於服貿對臺灣的影響亦主張「利多於弊」。但是關於「利」和「弊」的定義,是我們要去思考的內容。在面臨挑戰時,我們要怎麼站起來?怎麼知道自己未來的方向?陳教授以臺灣的普林斯頓女孩──劉安婷「Teach for Taiwan」的計畫(發想於美國的Teach for America偏鄉教學計畫)鼓勵同學。每個人都可以有很多的夢想、做很多事,都可以很優秀。但是前提事要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回到立法院的抗議,參與的學生是否該思考下一步要怎麼做?是不是要投入議員的選舉、動員全體參與選舉立法委員等。
陳教授表示馬英九先生至少是人民選出來的總統,總統遇到的難題也會是臺灣全體所面臨的困境──統獨爭議與政黨鬥爭。[10]其中政黨的鬥爭,很容易引發為自私自利的後果。其實學生的訴求和馬英九答應的程度,可能只差在總統拒絕退回服貿。但陳教授指出,就算行政權不退回服貿,在逐條審查時也可以不通過,立法權就否決權的行使仍是退回服貿的一種展現。透過立法院行使否決權相較於直接由學生提出退回服貿的訴求,更能肯定民意,才是民主的真義。
陳教授也表示馬英九總統是「萬中無一笨中之笨」的總統。[11]他有理想,但卻沒有政治力。在其他專欄中,陳教授也提到臺灣為了自己,公民要站出來,[12]但是公民站出來不能只會抗議、呼口號,而要投入真正的行動內。以這次的服貿爭議來說,立法院的僵持才是最主要的爭點,陳教授亦呼籲馬英九與蘇貞昌進行相關議題的辯論。[13]教授亦以南非為例子來勉勵兩黨應該有合作、砲口向外的一天。除此之外,陳教授十分贊同政治大學大詹志禹教務長的文章:──「六6議題未決,還有牽牛花野菊花」,[14]表示除了服貿以外,臺灣亦存在其他問題,如:青年困境、中小企業、中國的潛勢、全球關聯與信賴危機,等著去解決。名嘴不應該火上加油、媒體也應該要做好其應該身為的角色,臺灣才能更進步!陳長文教授演講當日最新的文章也指出:反對黑箱服貿,更反對黑箱國會![15]希望學運可以撤出立法院,投入選舉,勝選後依法終止服貿。[16]
探討民主的意義-什麼是民意?
陳長文教授在討論服貿抗議事件的爭議問題時,進一步帶領大家討論什麼是民主的意義。前英國首相邱吉爾表示,民主是最差的制度──除了已經出現的制度以外,民主的優點,可能就是用比較文明的方式,去解決產生的爭議。選舉是一種民意的表現,當當選者違反民意時,是否只能等待下一次的選舉?又有民眾上街頭抗議,即能表示政府無正當性嗎?如何判斷政府的正當性,亦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
對臺灣來說,兩岸立場的對立,短時間內都會存在。也是因為民主的關係,所以我們不用透過武力、非和平的行為來解決紛爭。以執政者來說,誰的主張獲得更多民意支持,臺灣未來的路線就會照著該主張往前邁進。但對學運來說,服貿是違反民意的,且其具有急迫性,不能等到選舉才讓人民發聲。在此前提下,學運抗議的內容──反黑箱、反服貿、反中國等,其實就會有憲政上的不同。
如果是「反黑箱」,那便是單純的程序正義問題。陳長文教授指出,在此架構底下,民進黨非法杯葛議事的行為也應該被拿出來檢討批判。在「反服貿(反陸資)」的情況下,如果是抗議「資」,則是向全世界宣告對全球化的抵抗;如果是爭論「陸」,則可能解讀為經濟與臺灣主體性價值的選擇。而關於價值的選擇,陳長文教授分析,以馬政府的觀點,因2012年選舉時,落實ECFA為當時的政策之一,今服貿協議為ECFA的一部分,當然要繼續執行。反對者則可能主張,當時人民投票並不代表就是承認ECFA或是同意服貿這個將劇烈影響臺灣人生活的協議。陳長文教授指出,關於服貿的癥結,中華民國的憲法規範,沒有辦法即時的解決問題。也許如果像日本的制度,總統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情況會明瞭的多。解散國會、全面改選,讓最新的民意來裁決目前的政策。
講民主,離不開法治[17]
「民主」的運作,離不開「法治」;就如同「市場機制」,離不開財產權的保障。然而「法治」就會面臨「惡法亦法」的兩難。佔領立法院的學生是不是違法?也許大多數的人都會認為是違法的。然而學生們認為,這是為了更高尚的目的,所以不得不違法。陳長文教授肯認這也許是一個事實,但是也提出反思──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自己認定的高尚目的選擇性遵守法治,那法律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陳長文教授亦點出反服貿學運的邏輯矛盾,希望大家可以共同思考。首先,如果否定國會的正當性,那「先立法、再審查」不又仍回歸到立法院內部的掌控;其次,如果認為馬總統不應該介入國會、施以黨紀,但為何又向他要求立法,這不也是介入國會自治的行為?再來,應該有更合乎法治的手段來表達人民的意見,例如推動罷免不合格的立法委員;最後,有人主張服貿如同條約,條約都要審查,服貿當然也要。然陳教授指出,條約通常都是包裹審查,何以又稱服貿要逐條審查?陳教授也點出臺灣在公共政策上的大問題:「充滿雙重標準」,產生「那一個標準有利就用哪個標準」的情況,換句話說,標準是假的,立場是真的。
兩岸的定位一直是中華民國(臺灣)憲法認知的最關鍵議題,陳長文教授表示:臺灣對大陸的政策與對他國相比,要嚴謹、相同還是寬鬆?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除此之外,兩岸關係的發展是否有利臺灣人民?臺灣人民有沒有更好的選擇?兩岸的互動機制要如何調整?這些題目都值得我們思考,當然進行的方式也需要依民主法治的程序處理。
投入選舉、落實民主
再進入與同學互動的Q&A的時間前,陳長文教授再次主張,希望反服貿的年青人也許可以考慮停止佔領國會,轉而積極投入2014年底的縣市長或議員選舉,以及2016年的總統與國會選舉。如此,不但服貿協議及其他類似的爭議也許可以獲得決定;其他眾多攸關國計民生的議題,都可以透過貼近民意的民意代表與行政首長的參與,得到更好的結果。大家一起努力,為臺灣人民謀最大的利益。
Q&A時間─與同學展開對服貿的思辨與未來的展望
與在場同學討論的過程中,同學大多有備而來非常踴躍的發言,而提出的問題也十分犀利。首先有同學提出關於黨紀處分、甲級動員的問題。在民主的制度下,黨紀的祭出是否會有違法或是違憲的疑慮?對此陳長文教授表示,雖然對民眾來說觀感可能會很差,但是從政黨的角度出發,每個政黨都有其主張的路線與想法。黨的內部應該要有一定的紀律,當身為黨員無法遵循黨的政策時,黨紀的處理亦是無可厚非。況且黨紀並非尤一人決定,所以應該也不需要擔心獨裁的問題。
也有同學對於民主法治的問題提出疑慮,表示法治應該是來約束政府而非人民。陳教授贊同這點論述,但是也提醒同學法治底下,牴觸法律本來就會有相對應的處罰。在行政濫權的議題底下,陳教授指出可以透過罷免、改選的方式進行。雖然同學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五條,有導致德國威瑪憲法瓦解的《授權法案》的影子(人民可能無法依法表達其意見)。然而同學也同意當前的狀況,並不需要進行革命如此激烈的手段。關於目前的情況該如何解決?教授認為癥結點還是在立法院內,並希望立法院可以針對服貿議題定期表決、公開透明審查。
同學也提出分析,也許學運是透過佔領立法院的方式,暫緩爭議極大的服貿協議通過,並拖延時間,以依循民主憲政手段從事罷免立法委員的行動(亦即讓立法委員的組成能回應最新的民意,化解僵局)。然陳教授分析指出,先不論佔領立法院的行動是否可以真的成功罷免不適任的立法委員,其實國會很早就癱瘓了。因此雙方應該透過更理性更符合法治的方式,來表達意見。
亦有同學對於逐條討論等問題表達疑慮,服貿內容有些是機密、有些不用評估,審查程序應該先訂清楚,再來逐條討論。陳教授還是比較支持按照規矩做事,畢竟服貿協議已經到立法院,現在重要的問題,是如何使立法委員在逐條審查時,能表達出最貼近人民的期待。
亦有來自中國大陸的交換學生在現場提問,臺灣政黨政治如何達成共識?陳教授表示,首先應該要先弄清楚,兩岸的經貿交流對臺灣帶來的好處與壞處。而各黨應該要對於相關的議題表態,民眾也應該要有足夠的智慧知道哪一個黨可以正確的代表自己發聲。陳教授指出目前臺灣立法院內部很少看到相關議題的討論,因此如何鞭策民意代表能夠展現出應有的問政水準,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加上現在中國大陸開始逐漸強大,對臺灣影響越來越深。雖然說目前臺灣也許因為經濟邊緣化,所以似乎沒有信心;然陳教授鼓勵大家,我們司法的獨立性是穩健的,要對自己有信心。在這個學運的過程中(例:法院駁回檢方聲請羈押學運領袖魏揚案),可以發現我們的司法很獨立。當然,陳教授也表示兩岸關係走到現在很不容易,各政黨應該要拿掉偏見,共同對全民的利益全力以赴。
有同學關心立法權的審議、備查、決議要如何區分的問題。不過陳教授表示,真正的問題點一樣回歸到前面所述的立法院逐條審查討論表決;除此之外,兩岸協議監督的立法也應該要完成,把以前沒做好的好好完成。
而關於臺灣赴大陸投資,需先經我政府行政審查,審查是否適合每一項產業的問題。陳長文教授表示也許對工商業界來說,可能會很不願意,因為可能會產生許多的不便利。教授也注意到網路上有一個「393公民平臺」,專門處理地方財政、抓浪費(蚊子館),或是針貶中央政府的財政問題,也許應該要有更多人去投入相關議題的處理,臺灣才會更進步!
回到國會的問題,如果遇到不透明的執政政權該如何處裡?陳教授以美國前司法部長理察森(Elliot Richardson)的一句話勉勵大家:「若能秉持良知奉行,政治,是最難的藝術,也因此是最尊貴的職業。」(If pursued conscientiously – politics is the most difficult of the arts and the noblest of professions.)因為這句話隱含著希望能「通曉全部」(全觀)並與「多人合作」的期許,應該要對所有人(特別是參與政治的人)都要有如此要求。
有同學認為,學生佔據立法院的行動是沒有效益的,並表示其實服貿的內容很難懂,因此應該需要知識淵博的上位者與立法委員才能真的取得人民的信任。當上位者無法取得人民的信賴該怎麼辦?陳教授認為應該也只能從事前選出好的立法委員或是事後罷免的方式著手。畢竟每個國家都有相類似的問題,不是逃離臺灣就能躲避的掉的。陳長文教授也點出可以透過「提出問題」的方式,來面對這個難題。當然也在此順便點出今天沒有討論到媒體亂象的問題,臺灣的媒體「離及格很遠」,他們的深度不夠、出發點不夠,媒體在臺灣所要扮演的角色是失敗的。
陳教授也提出一個問題作為思考──大陸老闆和他國老闆有沒有差別?也許這是一個包括心理層面上的問題,但是老師希望我們在選擇時(在大陸與他國兩邊的老闆主客觀條件一樣的情況下),考慮選擇大陸。因為我們與大陸的關係是非常需要發展的,我們彼此之間的鴻溝很深,如何跨越這道鴻溝是我們都將面臨到的課題。
立法院逐條審查服貿的實施,似乎沒有明確法律基礎,該如何解決?亦是同學所關心的重點。陳教授認為,其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給行政機關的裁量權比較高,雖然逐條討論協議比《兩岸關係條例》所規範的更為嚴格,但也許可以回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相關法律規範,尋求法律依據(陳教授前面也提及應盡快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陳教授也表示,希望立法院可以及早恢復運作,關於同學所擔心的機密問題,就單從立法院與行政院相互制衡的觀點來判斷,立法院跟行政院要資料一定都可以要的到。
最後關於服貿立院僵局如何退場?陳教授主張在立法院內的學生可以趕快回家、回到學校,因為要表達的訊息應該已經很清楚了。當然也許退場後會面臨到一些遵守民主法治所產生的問題,但也應該要期許法官、檢察官,或是媒體,可以對此有一個公平的判決與判斷。除此之外,鼓勵這群年輕人組黨投入政治,與其他政黨一起為臺灣的未來努力,也許也不失為一個好的發展。
感謝陳長文教授精采的演說,讓大家對服貿議題當中也許忽略的立法院內部癱瘓的問題、兩岸政治經貿發展定位的問題,能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兩岸的定位也要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如果中國大陸不改法治,則兩岸關係永遠是平行線。但也不能否認,中國大陸如果不一黨專政,也許現在就會面臨崩潰的邊緣?陳教授也指出言論自由的真義,就是「我可以不同意你,但我不會阻礙你的發言。」但是也必須注意到,表達意見時,也要遵循法治,一味的杯葛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畢竟時間很重要,人民的福祉就在時間滴滴答答中流逝。陳教授於演講最後也期許大家,希望大家能一同為臺灣未來的發展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