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場【現代國際法講堂】─ 陳長文教授:從服貿爭議看法治與民主的反思

主講人:陳長文教授

記錄:政治大學黃子容

2014.04.01

【現代國際法講堂】是由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CSIL)、學生國際法研究會(SSIL)、政治大學國際法學研究中心(CILS)共同舉辦,未來將定期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以及大專院校國際法相關領域研究生,為大家分享他們的研究成果與學習經驗!

在兩岸之間服務貿易協議越演越烈的情勢下,【現代國際法講堂】第15講很榮幸邀請到陳長文教授,蒞臨政治大學演講,以〈從服貿爭議看法治與民主的反思〉為題,發表其對於兩岸服貿協議的看法,並提出思考將來可能走向的想法,希望大家可以共同為臺灣的未來努力。不論從學術或是實務面向來看,陳教授對於本次議題有很豐富的學理基礎。陳教授也是報紙上的專欄作家,顯見其對時事的關心。

主持人陳純一教授於開場時表示,也許一個月前只有少數的人了解服貿的內容,但對現在來說,不知道服貿的人可能是少數了!在此刻全民都願意花時間討論、研究的情形下,不論從國際公法、超國界法,或是WTO法的研究角度來說是一個好現象,畢竟大家似乎了解、也發現到一些問題的存在。也許民眾對服貿的內容本身沒有共識,但不能否認,服貿爭議所延伸的問題是多元化的。不論是政治經濟層次──牽扯到國際或兩岸關係內的政治因素,與經濟上開放和保護政策的辯證;或是社會問題層次──諸如對移民的關心、貧富差距、工作就業或是國族認同皆包含在內。陳教授亦表示,從法律上來看也是多元的。好比說憲法層次所涉及的立法權與外交行政分立的關係、WTO法律層次的問題(FTA、最惠國待遇等)或是兩岸關係法的層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條約的問題等等。

陳長文教授在開始演講前,贈送四本書給國際法學研究中心-《假設的同情》與《愛與正義》各兩本。前者是探討兩岸關係所面臨的問題,後者則是涉及法律、環境保護、新移民、國會改革、選舉、國會黑箱與年輕人將來何去何從等問題。其中兩本書還有書衣上面寫上『禮運大同篇』希望同學可以透過這兩本書,能思索不只是服貿協議的兩岸發展問題。

演講的時間,是陳長文教授「超國界法課程」的課程時間。陳教授表示,其實本週發生許多國際上的大事件(如日本ICJ判決敗訴,未來將被禁止捕殺鯨豚)。而目前火熱的服貿話題,如果簡單來說,可以解讀為兩岸關係的問題。而兩岸關係和超國界法律之間的關聯性,從兩岸的憲政角度來說,也許是一個純粹內國的問題(因為兩岸的憲法中都各自包含互相的領域)。但陳教授點出,如果真的是單純的「內政問題」那兩岸之間所簽訂的協議,就不會被要求需經特別的程序通過。所以兩岸關係應該是屬於「準超國界法」的關係。陳教授也在此呼籲同學應該要多關心國際上的時事、培養國際視野,因為其實國跟國之間的關係是很透明的,是一種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概念。

本次演講的進行方式大概分為兩部分,前半段的時間由陳長文教授進行兩大套資料(PPT檔與書面資料)的講授,後半段的進行方式則是與同學互動、廣泛討論。陳教授首先對立法院的同學表示敬意,因為這群年輕人願意走出來,雖然說方式可能超出一般法律認知可以的行為(在這邊教授不探討法律責任的問題)。但如果沒有他們走出來,那現今大家耳熟能詳的服貿協議,可能就只是課堂上的小插曲,不會有人願意駐足停留進行分析與辯證。

服貿爭議時間軸的敘述

 

陳長文教授對於服貿整件事情的爭議,用簡單的時間軸進行分析。回到2010年06月29日,第五次「江陳會談」於大陸重慶舉行,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三年後,2013年06月21日,「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於大陸上海舉行,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同年06月25日,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協商,決定服貿協議本文、特定承諾表應逐條審查、表決,不得全案包裹表決;未經立院實質審查通過,不能啟動生效條款。隔年,2014年03月17日,立法委員張慶忠委員宣告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審查期,視同完成審查並送院會存查。隔天,學生與抗議群眾便佔領立法院場外舉行長期靜坐抗爭(新聞媒體又稱其為「太陽花學運」)。

在這個過程中,陳長文教授特別指出,該委員的特定行為背後,應該考量到他黨立法委員長期杯葛會議,導致審查不能順利進行的情況。陳教授對於學生的四大訴求與馬英九總統的回應,也進行簡單介紹。其中,關於學生的主張,陳教授要同學思考「先立法、再審查」的主張與「退回服貿」的主張之間,有沒有邏輯上並不當然恰當的地方。除此之外,陳教授對於馬總統以「傷害太大」為婉拒退回服貿的理由,希望同學可以好好思考,退回服貿究竟是對什麼主體傷害太大?是行政院、臺灣的國際地位、或是法治傷害太大?

憲政之下-服貿協議的法律定位

再來,陳教授對於服貿協議的定位,也給予一些思考的依據。大法官釋字第329號是1993年對於法律與憲法中間的關係的解釋,其中簡單解釋條約的地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或法有明文規定者,要經過立法院批准的程序,否則是行政協議)。但該解釋為中,明確表示兩岸之間的協議,不在該解釋的範圍內。關於兩岸之間的問題如何解決,陳長文教授指出,這便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重要性。在1990年動員戡亂條例終止前,共產黨一直被視為叛亂團體。終止後,兩岸之間開始互相往來。該條例於1991年訂立,當時背景即是臺灣與中國大陸開始破冰開始交往,存在訂定的必要性。

所有兩岸之間的協議是由海基會(臺灣)與海協會(大陸),兩個非官方組織進行協商。但根據陳長文教授的觀察,至今為止目前兩岸之間已經簽訂19個協議。但只有兩個協議是立法院說可以並通過的──ECFA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其他17個都躺在立法院內沒有動靜。回歸到法律層面,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而服貿協議在此規則下,到底是審議還是備查?陳長文教授表示,就目前協議開放的部份認為不用透過法律修法,是屬於本來就已經授權的範圍內。除此之外,同法第九十五條表示:「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而「決議」的用詞也與前所述第五條的「審議」或「備查」不同。因此如果服貿協議為九十五條所涵蓋的範圍內,一個月未為決議,則會視為立法院同意。回過頭看時間軸,可以發現張委員的立場在於認定服貿協議只需要備查,並且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所規定的一個月時效,也早就已經過了。這也是對服貿爭議另外一種解釋的方式與想法。演講過後,陳教授也透過投書建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引起了授權行政部門過多而有權力分立失衡的疑慮,政府必須面對,但嚴苛立法必然限縮談判的時效,臺灣也不能閉門造車,應參酌先進外國立法例審慎為之。[1]

當前立法院運作模式的省思

 

陳長文教授指出,當抗議的學生群眾把焦點放在行政部門的作業黑箱時,應該也要思考到,立法院的運作模式是不是也呈現黑箱的樣貌。陳教授指出,先不論行政部門到底有沒有黑箱作業,比起行政院的運作,立法院的行事效率有更嚴重的問題。畢竟服貿協議已經在立法院躺了快九個月,全部總共只有24個條文加上一個稍微複雜的附表,照理來說,經過漫長快九個月的掏洗,不論是用審議、決議、備查等方式,應該可以非常詳細的把內容討論過一遍。但很顯然,反觀現今的狀況,這九個月之間應該是什麼實質作為都沒有。

陳教授問在場的同學們「什麼是民主?」並表示民主可能不是最好的機制,但是什麼是世界上最好的機制?是中國大陸、臺灣、美國、韓國或是日本的制度嗎?陳教授分析現況指出,美國、日本、韓國的議會所面臨的困境和我國又不太一樣。首先是立法委員素質的問題,不論是質詢的品質或是議事的效率,我們都有需要再努力的地方。再來就是「兩岸關係」的壓力,他國並沒有像我們有「兩岸關係」的問題要處理。但其實會造成我們立法委員效率不彰,有很大的原因便出於,政黨之間對於兩岸關係的定位有很不同的意見。

而現今討論的的服貿協議,事實上已送至立法院九個月,這樣看來,那它還是黑箱作業嗎?也許是值得大家進一步思考的問題。雖然說我們民主的運作方式是代議民主,必要時憲法亦提供人民透過罷免、公投等直接行使權力,但是我們真的必須去關心立法院的運作模式。陳教授亦分享他在報紙上的專欄文章,用比較法的觀點評析美國的運作方式。畢竟行政部門須有效率的執行國家事務,因此當立法機關於一定期間內不行使否決權時,該法案就視為通過。除此之外,面對不贊同的法案,美國少數派議員透過馬拉松式演說的方式癱瘓議事,延後投票時間,美國的議員是透過演講的方式(Filibuster),例如:美國的「費力把事拖」(Filibuster)程序。 例如美國的「費力把事拖」(Filibuster)法案,少數派議員可以馬拉松式演說的方式癱瘓議事,延後投票時間。同樣是杯葛,和臺灣立法院運作的差別在於:一、程序公開透明,選民知道誰在杯葛,為何杯葛。二、沉長演說考驗著當事人的體力,既給予少數杯葛的空間,但也限制了時間,不至於讓整個國會空轉無法運作。這樣的議會程序,或許在拖延議事的同時平靜的表達其主張,可以成為我國的借鏡。[2]

在服貿抗議事件發生之前,陳教授已經注意到立法院效率不彰,因此在報紙上發表多篇解散國會、打破政治僵局的文章(不論是透過倒閣或是罷免等等)。[3]尤其現在可以發現,國民黨其實無法應付民進黨持續的杯葛議事。因此重新全面改選國會的好處在於,可以使有意出來選舉的立法委員候選人,對於各方延宕議題表示其立場,讓人民透過投票重新選擇、更新民意基礎。[4]畢竟相較於2012年選舉時,當前的議題越來越尖銳,需要立法委員各自表示其主張,才不會造成議事的延宕。否則可能要等到2016年才換屆改選,議題僵局在此之前延宕難解;然而,在這瞬息萬變的國際社會中,「時間」是很重要的!

陳長文教授為改善立法委員的素質,因此鼓勵年輕人出去參與選舉。雖然不能選總統(要40歲),但陳教授要同學思考,民國元年的平均年齡是35歲,當時總統參選門檻就訂40歲,閱歷很豐富,恐怕也行將就木了。相較於過去的時代,現代人民有更多機會思考、接觸多元資訊,年輕人是否會比中、老年人遜色?似乎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除外陳教授也點出,當立法院內議事有效率時,由立法委員透過議事程序去否決服貿協議,和現在抗議群眾主張的「退回服貿」,不也是相同的概念?

省思兩岸關係的特殊性

 

1944年陳長文教授身在昆明,1949年隨同家人來到臺灣。教授的父親是國民黨的軍人,但在國共內戰的過程中陣亡了。陳教授於1990年代開始在海基會打工、擔任志工,直到最後擔任秘書長。不論是否喜歡兩岸關係,但假設如果喜歡的話,不可否認兩岸之間是同一民族、同血緣,但卻因為制度不同無法生活在一起。至於是不是同一個國家,陳教授認為是歷史問題,不是靠個人解讀就可以解釋的。陳教授在《假設的同情》一書中表示,假設的同情就是永遠從對方的立場看問題,兩岸目前交流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現有的模式和平交往。

除此之外,如果按照兩岸憲法只有一個中國,至少滿足「一個中國」的國際現況。可以延伸出陳教授「一國良制」的主張。1990年底陳教授與海基會的成員到北京,與當時北京當局的吳學謙副總理碰面。當時的時代背景下(香港主權尚未移交中國),吳副總理提出用「一國兩制」來處理兩岸問題。但陳教授當時婉轉的表示,一國兩制有他的環境和發展的可能性,但就兩岸關係而言,應該追求的是「一國良制」。[5]至今20多年來,中國大陸因為改革開放,政治、經濟、社會有很多地方可以成為臺灣的借鏡,但是有些制度是很不適合臺灣的。[6]臺灣究竟是否該對獨立有所行動?陳教授表示,如果像是美國的夏威夷或是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主張獨立,已經不會因為分裂引發軍事行動。但是兩岸之間,北京當局應該是不會沒有行動的。[7]

但同時,陳長文教授亦希望我們保持對臺灣的信心。我們可以在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之下,說自己想說的話,我們的思想是自由的、空氣是乾淨的!教授也在報紙專欄中呼籲中國大陸進行法治的改革,[8]大陸長治久安,兩岸之間才不會有近程割裂的隱憂。[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