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場【現代國際法講堂】─ 蔡沛倫學姐:How Does the United Nations Protect Human Rights?
主講人:蔡沛倫學姐
記錄:政治大學王莉宸
2012.09.20
【現代國際法講堂】是由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CSIL)、學生國際法研究會(SSIL)、政治大學國際法學研究中心(CILS)共同舉辦,未來將定期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以及大專院校國際法相關領域研究生,為大家分享他們的研究成果與學習經驗!
第五場講堂,民國101年9月20日晚間於政治大學舉辦,邀請到畢業於政大法律系與外交系,目前在英國諾丁漢大學攻讀博士的蔡沛倫學姐以「How does the United Nations protect human rights? – And why should we care?」為題,透過實例分析介紹聯合國人權保障機制的架構與運作,並分享參與聯合國人權相關會議之經驗。
演講以聯合國人權機構之影片開場,由淺入深帶領與會者了解聯合國人權保障架構。此外,沛倫學姐提到自己在日內瓦非政府組織實習時,曾因該組織聯合國代表有急事臨時無法參加聯合國會議,而有機會在會議中發言。
談到人權保障與台灣之間的關係時,沛倫學姐找出過去台灣曾出現在聯合國機關之文件。學姐表示,縱使這些不是正式的決議文,但看見台灣的名字出現在上面實屬難得。學姐提到,台灣雖曾試圖批准聯合國兩人權公約,也曾嘗試將批准書遞交給聯合國祕書處,但均被該機關以「由於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而無權受理批准書」為由退回,負責監督人權公約執行之條約機構亦不知道台灣曾有這樣的行動。
然而,學姐指出,台灣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使兩公約在我國具有國內法效力,實務上亦有被判決引用,因此聯合國人權保障體系的確有進一步研究的價值,且在世界地球村的時代,更應透過瞭解此一體系的運作關心世界各地人權狀況和爭議中的人權議題。
會後,與會者們分別針對「聯合國人權保障機制是否有可能流於形式化?國家有無可能對其國內之人權保障情形不實陳述?」、「以學姐角度觀察,最被忽視的人權或最離譜的人權侵害行為?」、「兩岸就人權保障是否應合作?」以及「聯合國人權保障體系和歐洲、美洲等區域人權保障體系是否有交流合作?」等議題提問。沛倫學姐也以其自身學經歷,為提問者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