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場【現代國際法講堂】─ Dr. Niels Petersen:Lawmaking by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主講人:Dr. Niels Petersen
記錄:政治大學李宜芳
2012.08.22
【現代國際法講堂】是由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CSIL)、學生國際法研究會(SSIL)、政治大學國際法學研究中心(CILS)共同舉辦,未來將定期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以及大專院校國際法相關領域研究生,為大家分享他們的研究成果與學習經驗!
第四場講堂,民國101年8月22日邀請到來自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Research on Collective Goods的Niels Petersen博士,針對國際法院的造法的主題進行演講。
Niels Petersen博士本身具有法律與社會科學的雙重背景,因此在檢視國際法有關的主題時,能夠以社會科學的角度切入,形成獨樹一格的獨特看法。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的主要職責在於適用法律,但當法律意義不明時,國際法院解釋法律的過程就會有點近似於「造法」(lawmaking),Petersen博士即以社會科學中賽局理論、道德規範的角度分析如此造法的過程與其影響。
Petersen博士首先對賽局理論進行簡介。首先,在雙方能夠進行資訊交流的前提下說明合作賽局理論(Cooperation Games),以男朋友要去看戲、女朋友要去看棒球賽為例,並將選擇的結果與滿足程度分析如下:
男 女 |
看戲 |
看棒球賽 |
看戲 |
(2,1) |
(0,0) |
看棒球賽 |
(0,0) |
(1,2) |
在男朋友、女朋友均選擇看戲時,男朋友的滿足程度為2,女朋友的滿足程度-雖看戲並非其首選,但仍因與男朋友一起看戲而有一定程度的滿足-則為1。而在雙方均選擇看棒球賽時,情形則剛好相反。在雙方各自活動時,滿足程度最低,以此說明互相合作能夠達到最大滿足程度的原理。
接著,在雙方無法進行資訊交流的前提下解釋囚徒困境裡論(Prisoner’s Games),以兩位共犯進行自白與其自白所將影響的刑期長短進行分析如下:
犯1 犯2 |
犯1自白 |
犯1不自白 |
犯2自白 |
(6,6) |
(0,6) |
犯2不自白 |
(0,6) |
(3,3) |
在兩位囚犯均選擇自白的情況下,兩人因犯行揭漏,所以刑期達到最高。而在其中一人自白的前提下,使自己能免除刑期,卻使對方的刑期加重。在雙方均不自白時,兩人的刑期一致。在資訊無法流通的前提下,根據此理論,常常導致不合作-意即雙方均不自白-的中庸選擇,Petersen博士並認為許多國際環境汙染的案例即能以此理論解釋其背後動機。
第三個理論,則是道德規範(Ethical Norms),Petersen博士認為國際法院來自不同法院的法官、每件案子中不同的當事國,其中涉及各國的風土民情、道德標準各不相同,亦會影響國際法院的造法過程。
Petersen博士接著舉國際法院的Barcelona Traction與Fisheries案為例,並以其所提出的三種理論作為說明。Petersen博士認為前者係國際法院對於造法過程影響的正面例子,反之,後者則為反面之例。
在Barcelona Traction案所做出的判決之中,國際法院提出了erga omnes的理論,而這看法基本上是本於過去國際法的發展,並非國際法院新創的見解,大致符合各國對於此議題的看法,進而對於此理論的接受度頗高。因此,在後續的國際法發展-無論是條約、習慣法-都能延續國際法院所整合的理論脈絡。
Fisheries Case則係涉及各國專屬捕魚區的劃分,英國認為應採12浬,而冰島則認為應擴張至50浬以上。Petersen博士指出,若國際法院採50浬的見解,則支持擴張捕魚區的冰島會享有2分的滿足,而不支持擴張捕魚區的英國因其原有12浬的捕魚區仍得保有而有1分的滿足程度;若國際法院採12浬之見解,則僅滿足英國之要求而使英國獲得2分的滿足,冰島方面則未享有任何程度的滿足。
英國 冰島 |
50浬 |
12浬 |
50浬 |
(2,1) |
(0,0) |
12浬 |
(0,0) |
(0,2) |
國際法院後來採後者看法,意即整體滿足程度並非最高的結論。因此Petersen博士指出,此時大多數國家的需求並未獲得滿足,所以後續的條約締結、國際習慣法的發展均與國際法院的決定背道而馳,各國紛紛採取50 浬、甚至是200浬的專屬捕魚區規定。
在講堂的尾聲,有同學好奇Petersen博士為何會以社會科學的方式分析法律問題,Petersen博士則分享這是因為他具有相關背景、並認為許多法律的議題其實亦應由社會科學面來切入探討方為完整,他也建議時下的律師應該多多了解社會科學。另外,也有同學詢問Petersen博士國際法院要如何運作才能夠形成像Barcelona Traction一樣的「好判決」(good decision)、而非如Fisheries Case一樣的「壞判決」(bad decision),並進一步發問壞的判決將如何影響造法的過程。Petersen博士回答許多ICJ的法官來自不同國家,因此使得國際法院具有多重文化的背景,在此前提下所做出的判決較能夠符合各國的期望。在Petersen博士眼中,國際法院的角色似乎比較像是整合時下國際法的觀點,而非一味自行產生獨樹一格的見解。因此,Petersen博士也同意在「壞判決」的情形下,國際法院的見解對於造法過程的影響極其有限。然而如此是否使國際法院成為主流價值、主流意見的應聲蟲?Petersen博士認為,國際法院在尼加拉瓜案(Nicaragua Case)了解到自己在造法過程的地位後,雖傾向於採取比較保守的作風,不過仍不失其為一個法律機關的特色,其決定應本於法律而非政治因素,雖然說政治因素或多或少影響了國際法院判決、甚至是國際法院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