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場【現代國際法講堂】─ 王冠雄教授:南海的前世與今生:歷史、政治與法理
主講人:王冠雄教授
記錄:政治大學謝雨唐、陳信宇、邵頎
2016.05.11
【現代國際法講堂】是由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CSIL)、學生國際法研究會(SSIL)、政治大學國際法學研究中心(CILS)共同舉辦,未來將定期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以及大專院校國際法相關領域研究生,為大家分享他們的研究成果與學習經驗!
第二十五場現代國際法講堂於民國105年5月11日於政治大學舉辦,邀請了現今於國立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任教的王冠雄教授。教授長期研究最近常常被提及的南海議題,並以「南海的前世與今生:歷史、政治與法理」為題,藉由學理上的知識與實務上的經驗,為南海做一個全面性且深入的介紹。
王冠雄教授首先從南海的地理位置介紹起,南海是由臺灣、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泰國 柬埔寨、越南、和中國這幾個鄰近國家所包圍,但若是從海洋的部分來看,是並沒有包含暹羅灣的。南海就像是一個往右傾斜的長條形,最長的軸線約1500海浬,最短的的軸線距離是從越南的東南到婆羅洲約500海浬。從南海的地勢可以發現有比較平緩的地區,又稱為大陸礁層,是目前非常具有潛力的區域。
接著開始講述了南海的歷史。早在兩世紀前的中國文學作品中,就已經出現中國人在南海航行的紀錄。西漢與東漢兩個朝代時,南海已經是中國人往來於中國和南海諸島間重要的航行路線。至明初三保太監鄭和於1405年到1433年之間,曾經七度奉使下西洋,途中曾經到達南沙與蘇門答臘。二戰戰敗之後日本歸還了眾多堡礁,所以在1946及1947年,國民政府相繼派遣中業號及太平號巡視南沙群島,中建號和永興號巡視西沙群島。非常重要的是,內政部於1947年將南海諸島重新命名,公布「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並於同年年底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在圖中以「U形線」將南海諸島礁劃入中國政府管轄的範圍。另外,中華民國政府於1956年6月改設「東沙」和「南沙」兩守備區。1998年1月21日公布施行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和「中華民國大陸礁層及專屬經濟海域法」確立了相關法律的實施且均規定適用於南海諸島。1998年12月31日行政院院會並通過公布「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其中包括了東沙群島及中沙群島;至於南沙群島部份,「在我國傳統U形線內之南沙群島全部島礁均為我國領土。」
說明了南海的歷史背景之後,緊接著討論到的是南海的重要性。為什麼南海會如此重要呢?首先是其豐富的漁業資源,漁業資源是南海重要的生物資源,對於南海週邊國人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極為深遠的影響,因為漁業資源是食物及營養的重要來源,同時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因素,更是就業市場結構中的重要部分。還有一項更重要的資源-碳氫化合物,也就是所謂的石油與天然氣,碳氫類可算是最富吸引力的非生物資源。這類資源成為週邊國家汲汲於佔領小島的主要因素,因為這些小島或是珊瑚礁在未來的國際談判桌上可能會成為重要的籌碼。當然南海的戰略性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的航線會經由南海接往印度洋,能掌握島嶼便能掌控航道。
再進入南海仲裁案的討論前,王教授先進行海洋法上專有名詞的解釋。教授先是提到島嶼制度及其造成的影響,也就是「島」才具備得劃定大陸礁層及專屬經濟區的資格,而岩礁不具備此條件。島嶼制度延伸的爭議在於島的定義決定於是否具備維持人類居住的能力,而太平島便是一例;不具備水資源而被菲律賓認定並非島嶼,並因此展開國際上的攻防論辯。教授接著釐清最近南海的仲裁案中常常提到的名詞,包括「低潮高地」、「人工島嶼」其定義與帶來的分歧。
在熟悉相關專有名詞後,我們進入南海仲裁案的討論。王教授清楚地拉出整個時間的過程,並說明了幾個重要時間點發生的事,包括2014年12月17日仲裁庭向菲國提出一系列問題和2015年3月15日菲國回覆仲裁庭所提問題。在此整個過程,中華民國皆無法有機會表達自己的立場,直到菲律賓以太平島為例,說明太平島既是最大的島也未符合相關法律等論調,中華民國才進行一系列的動作,包括登島對話、外交部的聲明和馬總統的國際記者會,引起了人民和國際的關注。而中國對於仲裁案的回應則是不參加、不接受、不執行,但仍持續在南海執行填海造陸和軍事部署等行動。而為了讓大家更能了解填海造陸工程,教授舉了幾個相關例子,包括中國的美濟礁、永暑礁和越南的南子礁、敦謙沙洲、南威島、奈羅礁還有馬來西亞燕子礁以及菲律賓的中葉島。
現今中國面對的挑戰是什麼呢?美國Freedom of Navigation Program的挑戰,包括2015年10月27日美國拉森號進入渚碧礁人工島嶼的12浬範圍內;2015年12月初美B52轟炸機「誤入」華陽礁事件;2016年1月30日美國威爾伯號進入西沙群島中建島12浬海域以及日本、澳洲、印度等國企圖涉入。那太平島的狀況又是如何呢?對於太平島,教授進行了其地理和景觀進行了簡介,讓同學大致了解太平島的情況。 既然在了解太平島之後,我們更確定它是一個島,那為何菲律賓要堅稱他為一個礁呢?若太平島是礁,則其擁有者僅能主張12浬領海,不能主張200浬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若太平島能夠主張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則仲裁案的先決條件將會是海域劃界,而這將會超出仲裁庭對本案的管轄能力。簡單來說,這完全是訴訟策略的應用。
王教授演說後,有同學提問關於南海仲裁是否欠缺合意的效力,而教授則以菲律賓使用強制仲裁程序作為回答。另外有同學提問南海仲裁對U型線的影響,王教授則認為仲裁庭無法就U型線(大陸稱九段線)的實質內容作適法性的判斷。另外關於仲裁庭是否可能不處理太平島的問題的部分,王教授則認為因目前所提出的證據相當清楚,據瞭解仲裁庭已經延緩仲裁程序開始評估相關論證了。
最後,教授對於島和礁的爭論 航行飛越自由和領海與專屬經濟海域權利和太平島的法律地位做一個總結,並讓聽眾思考「島或礁的爭論」、「航行飛越自由vs 領海與專屬經濟海域權利」「太平島的法律地位」等核心問題。這些皆是未來我們仍持續要關注,而仲裁案的發展也將持續備受矚目。